晴時多雲

頂新劣油案 魏應充拚無罪有望

2015/09/12 06:00

〔記者張文川、吳亮儀/台北報導〕頂新國際集團頂新製油廠被控豬油混摻越南大幸福劣質豬油案,爆發即將滿一週年,彰化地院預定今年十一月廿七日宣判,日前結辯時,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仍維持一貫主張自己無罪;法界人士分析,魏應充並非不可能獲得輕判甚或無罪。

魏提三理由 檢恐難說服法官

綜觀魏應充在彰院辯論時的陳述,主張無罪理由主要有三點,一是頂新集團企業體龐大,頂新製油只是其中一部分,魏應充身為董事長,對於製油只做策略指示,其餘執行面的製造、採購細節交由專業經理人控管,魏不知大幸福油有問題。

二是大幸福油有經越南官方認證合格才能進口台灣,不是回收油、餿水油,日前出爐的彰院化驗報告也顯示只有鉛超標十倍,其餘銅含量、黃麴毒素都過關,也是證明;三是國內關於原料油脂法規,規範並不明確,廠商無所適從。

律師張立業分析,這三點理由「確實滿強的」,有制度的大公司,分層負責本是常態,魏應充主張授權下屬,合情合理,內部也一定設有防火牆避免燒到上層,且同案被告和證人多是魏的員工,檢方如何在證人眾口一致情況下,說服法官魏應充是「明知」越南油有問題仍下令使用,以證明他有犯意,舉證上有困難。

最終恐以詐欺等罪輕判

張立業強調,即使法院認定油品對人體無害,未構成違反食安法,但仍有刑法虛偽標記或詐欺等輕罪問題,頂新未告知消費者實情,從中獲利,即有詐騙消費者之嫌,法院最後也可能只以詐欺等罪輕判魏應充。

律師李永裕說,檢方要證明魏應充有主觀犯意,有其難度,若僅憑魏應充是頂新製油董事長,就直接推論魏知情,顯得過於牽強,除非能找到魏在內部有明確指示的公文或證詞證明,例如頂新對大幸福油的驗收報告是真是假、魏是否知道油有問題;從彰院讓魏應充交保,以及起訴後近十個月檢、辯攻防過程研判,「無罪機率不低」。

但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強調,法院判決與行政裁罰雖然都是依循法律,但政府有必要將調查裁罰過程公開,例如撤銷富味鄉四‧六億元的罰款決定過程,盡量公開透明、讓社會判斷,政府到底有無決心要杜絕黑心食品及嚴懲不良業者,不然無法有效嚇阻不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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