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房市低迷買氣急凍 贈與節稅件數大增

2015/05/13 06:00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即便房市買氣低迷,房屋贈與卻持續攀高。面對今年首季全台買賣移轉棟數不到6.5萬棟,為7年來第2低紀錄,反觀首季贈與移轉棟數卻持續攀高,竟高達1萬5985棟,拿下統計以來單季第2高紀錄。

太平洋房屋副總經理章克勤表示,父母透過不動產贈與子女的價值是採用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當作基準,而非採用市價,尤其是目前市價與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有一大段落差,可能僅是市價的2-3成,自然成為民眾喜愛的避稅方式。

6都中又以雙北市的贈與移轉棟數最多,新北市首季有3449棟,台北市則有3338棟,兩者合計佔全台贈與移轉棟數比率高達42.4%。

除直接贈與不動產外,章克勤表示,也有不少家長利用免稅額幫子女付頭期款,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人每年有220萬元的免稅額,父母共440萬元,若又碰上子女結婚,父母得各再加贈100萬元,共200萬元,總計當年度就有640萬元可當作購屋資金,且這筆金額完全不需繳納贈與稅。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舉例來說,在排除特殊因素的情況下,高爸爸贈與1棟市價2000萬元的住宅給兒子,對照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僅300萬元,扣除每人每年免稅額220萬元,贈與價值80萬元,以贈與稅10%稅率計算,僅需繳納8萬元的贈與稅。

假設高爸爸當初是直接贈與兒子2000萬元現金,扣除每人免稅額220萬元後,贈與價值為1780萬元,以10%稅率計算,需繳納178萬元的稅負,假設用房屋贈與方式則可省下170萬元的稅負。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以財務規劃的贈與行為,應考慮到日後轉售時的成本認定問題。由於受贈行為屬於無償取得,而贈與時申報的公告價格,將被認定為取得成本。由於公告價格明顯低於市價,一旦以市價出售將產生相當可觀的價差,建議需連日後出售的節稅規劃一併考量,才能達到節稅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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