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3限剩1限 遲早都不限

2015/02/28 06:00

〔記者王孟倫、高嘉和/台北報導〕金管會在前年十一月開放中資銀行可來台發行寶島債,為化解外界疑慮,當時有祭出三大限制,其中「銷售對象」與「銷售額度」,已分別放寬調整兩次,現僅剩「發行主體」不動,限中資銀行有資格;但負責寶島債掛牌交易的櫃買中心擬提出建議,將擴大到一定規模以上的中國國企或民企可來台灣發行寶島債,屆時「三限」就全沒限制。

銷售對象、額度 放寬4次

在「銷售對象」方面,金管會一開始規定中資銀寶島債只能賣給「專業投資機構」,也就是銀行、保險或證券等專業機構;後來先放寬至「專業投資人」,包含總資產超過新台幣五千萬元的法人,以及具有三千萬元以上的自然人(大戶)。「銷售對象」的第二次調整,將擴大至一般散戶,預計今年三至四月完成。

其次是「銷售額度」,從原本的人民幣一百億元,先放寬至二百五十億元,再提高到四百五十億元,也是兩次調整。

目前「三限」中僅剩「發行主體」尚未鬆綁。依現行規定,中國企業可來台發行寶島債,僅限三類別,包括「中資銀行」、「我國上市櫃公司在中國子公司」與「國銀在中國子行」,後兩者是台商;也就是說,只有中資銀行才是真正符合資格,一般中國企業被排除在外。

雖然金管會強調「發行主體」的限制不鬆綁,但櫃買中心主管透露,已有銀行業者建議寶島債發行主體應擴大到一定規模以上的中國國企或民企,例如財富雜誌(Fortune)公布的世界五百大企業,中國已有近百家企業列入,這些都應該可放行來台發行寶島債,才能讓寶島債市場更加多元化,且協助國銀更容易去化人民幣爛頭寸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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