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市擁逾3宅 囤房稅擬增至3.6%

2022/01/18 05:30

台中市政府為平抑房價,昨公告囤房稅修正草案。(市府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十七日公告囤房稅修正草案,針對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三戶以下每戶將按二.四%稅率課徵,四戶以上每戶三.六%。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此次稅率調整主要為平抑房價,會擬定配套措施,有高達九十二%民眾不受影響,修正草案公告後將召開公聽會,並送台中市議會審議,若通過實施,增加稅收將運用至弱勢或年輕人租屋補貼,落實居住正義。

盧秀燕並說,現在非自用住宅稅率是一.五%,但未來持有越多戶稅率會越高,預估此次稅率修正受影響屋主約八.七萬人、十.六萬戶,約可增加四億多元房屋稅收。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指出,為了讓法案更加完善,市府預告後也將舉辦多場公聽會,聆聽及蒐集各界意見。

沈政安表示,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進入預告程序,修正重點除訂定差別稅率、提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外,針對特殊性質的房屋也擬定相關配套規定,讓稅制更合理。如一切順利,經市議會審查通過後,最快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明年五月一日開徵房屋稅就會適用。

除了自住、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仍採稅率一.二%課徵,社會住宅仍減徵二十%不受影響外,其他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公同共有房屋、勞工宿舍、公立學校BOT學生宿舍、營利事業無償供員工停車使用的地上房屋、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等,將維持按稅率一.五%課徵房屋稅;另起造人新建兩年內待銷售住家用房屋,則按稅率二%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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