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立院初審 電動自行車須保強制險

2021/10/26 05:30

電動自行車未來須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電動自行車未來須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若未投保最高可處一千五百元罰鍰;草案後續仍須交由黨團協商,再提報立法院院會。

目前全國有五十萬輛電動自行車,各大工業區常見外籍移工騎乘上下班;因應民眾使用電動自行車有增加趨勢,傷亡人數也逐年增加,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等人提案修法,將電動自行車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範圍。

未投保最高可罰一千五

財政委員會昨審查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五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未來電動自行車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未依規定投保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

根據初審條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已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於該條文施行後二年內,已依本法訂立保險契約,並依該條例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所致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得依法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電動自行車投保義務人未依法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投保,可處七百五十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鍾佳濱表示,立院交通委員會五月已審查完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將「電動自行車」以「微型電動二輪車」方式納入該條例修正草案,提報院會討論;昨審查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草案」,將「電動自行車」用詞與罰則整併,盼早日完成三讀,保障民眾用路安全。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