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又抓到!中企化身台灣公司獵台才

2021/04/30 05:30

新竹地檢署查獲中國北京某科技公司在台私設半導體研發中心,挖角台灣科技人才,前天搜索及傳喚20餘人,全案將擴大偵辦。(記者洪美秀攝)

檢調兵分4路搜索、傳喚20多人到案

〔記者洪美秀、李雅雯/綜合報導〕又逮到中國科技業者隱身台灣挖牆腳!新竹地檢署查獲中國北京某科技公司勾結有投資中國背景的會計師事務所和人力資源公司,在台私設半導體研發中心,挖角科技人才,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案經竹檢指揮新北市調查處搜索偵辦,認為在台公司許姓管理者及吳姓被告罪嫌重大,昨天各諭知以十萬元、三萬元交保。

在台公司2員工 交保候傳

竹檢調查,北京這家科技公司是中國知名大數據及固態硬碟SSD驅動晶片設計公司,因開發能力不足,在台私設研發中心,高薪挖角數十名人才,以助其研發晶片;檢調前天在新竹縣搜索四個處所、傳喚二十餘人到案,並查扣薪資存摺、員工名冊等物證,由於高科技人才及技術保護攸關國家經濟及產業,不排除以國安案件角度擴大偵辦。

人力銀行替中徵才廣告 勞部令下架

另,為防堵台灣半導體人才外流中國,勞動部已發文各人力銀行,要求下架就業地點在中國的徵才職缺廣告,違者最高可罰五十萬元,若是涉及積體電路、半導體或IC等關鍵字者,更將重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四、三十五條規定,不允許刊登前往中國就業的招募廣告,除非經投審會許可,也不允許赴中提供勞務的仲介行為。

陳世昌指出,考量兩岸人才交流、國人就業機會等,過去赴中就業的徵才廣告認定較寬鬆,但因半導體產業等人才屢被挖角,跨部會決議認定趨嚴,類似的徵才廣告不再被允許。例外可刊登工作地為中國地區的職缺廣告,以經投審會許可的台商中國公司且有實際營業行為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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