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街口電支挨罰180萬 董座胡亦嘉停職1年

2021/02/05 05:30

金管會昨對街口電支開罰180萬元,並將街口董事長胡亦嘉停職一年。(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陳炳宏/台北報導〕金管會昨表示,街口電支辦理資金貸與有多項重大缺失,已有礙健全經營,開罰該公司180萬元,並將街口董事長胡亦嘉停職一年,這是我國電支機構負責人或高階主管首次遭到停職處分。

街口:絕不接受 要求監委彈劾黃天牧

街口電支昨晚聲明「絕不接受」,「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認為金管會以極度濫權手段做出不公平對待,明顯對人不對事,已不配再做為權力無限的主管機關;將建請監察委員對黃天牧提出彈劾,針對金管會對街口造成的任何損害,將立即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

街口電支2019年11月就曾遭金管會開罰,因辦理業務及資訊缺失,同樣被處以180萬元,為首家被裁罰的電支。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明,街口電支自2018年2月4日開業後,貸與街口金科有20次款項,合計7.75億元,皆有未依內部控制制度辦理之情事。其中,前12次資金貸與案件,直接依胡亦嘉指示,透過往來銀行的網路銀行交易轉出款項予街口金科;金管會2019年5月對街口電支的專案檢查報告已告知「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缺失,結果完全無視金管會導正,還繼續進行8次資金貸與案件。

資金貸與重大缺失 銀行局:胡架空董事會

銀行局表示,胡亦嘉身兼街口電支及街口金科兩家董事長,卻將街口金科(母公司)多數資金挹注於街口電支(子公司),再於街口金科有資金需求時,利用其身為董事長職務之便,逕行貸給街口金科,漠視財務風險及法遵。

「胡身為街口董事長,架空董事會監督功能,凌駕董事會職權!」林志吉強調,其沒有善盡董事長職責,對於資金貸與街口金科公司案件,未依規定提報董事會討論,亦未考量街口電支財務狀況,由一人主導,形同一筆資本提供二家公司使用。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