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地雷區」密布 風電區塊開發卡卡

2021/01/14 05:30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

8單位各畫不宜開發區 申請新風場恐難上加難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的「區塊開發」,預計二○二六年到二○三五年釋出10GW(十億瓦)容量,但草案公布已四度延後。經濟部長王美花指出,今年第一季將會召開定案說明會並公布規則,目前正在與其他部會協商;但據透露,各部會多持保守心態,大畫不宜開發的「地雷區域」,未來要申請新風場恐難上加難,經濟部正協商各單位畫出合理區域。

四度延後 開發規則本季公布

區塊開發涉及10GW、高達兩兆元風場投資,原定去年起陸續公布規則,但因疫情、業者意見分歧等,公布時間已至少四度延後。

王美花表示,區塊開發將在今年第一季召開定案說明會,並公布規則;此外,今年度有三個離岸風場陸續完成,包括海能、允能和台電一期,離岸風電將展現不同面貌。

為何區塊開發規則一再延遲?王美花說,正在與其他機關確認釐清規則;例如近期北方三島風場開發案引發地方關切,經濟部希望確認各機關關切之處,讓開發商清楚了解。

此外,國內供應鏈與開發商也有不同意見,開發商希望增加國產化彈性,供應鏈則希望確保國產化能長久發展,也需要調適。

區塊開發目前需獲得包括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礦業權、漁業權等八部會出具不反對意見函,才能開發;據了解,不少心態較保守單位大畫不宜開發「地雷區域」。

經濟部官員說,此舉固然較為保險、可避免紛爭,但八單位「地雷區」恐涵蓋幾乎所有適合海域,未來要申請新風場將難上加難;目前經濟部即在協商各單位畫出合理區域,避免雖有規則、但實質是「看得到申請不到」。

過去政府部會間遇到重大建設或創新,因難以達到部會調適而「實質禁止」情況並不少見;例如去年交通部民航局劃定無人機活動區域範圍,卻因各部會、各單位保護心態,初版有過半縣市劃為禁飛區,幾乎是「實質禁飛」。

官員指出,離岸風電建設牽涉領域相當多,必須在所有訴求中取得平衡點,否則難以滿足台灣減碳責任;當前目標在二○五○年減碳五成已經有難度,國際與社會更希望屆時能達到碳中和,壓力只會越來越大,需要各界合作取得綠能開發的最大公約數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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