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傳保會定位不明 6年辦無案

2020/09/14 05:30

直銷智庫舉辦學術研討會,會中業界對於傳保會存在提出許多質疑。 (記者張慧雯攝)

董座︰基金專款專用 調處少才好

〔記者張慧雯、李雅雯/台北報導〕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成立六年多,常被傳銷業者批評組織和運作功能不彰。直銷智庫理事長王文欽直言,傳保會沒有上訴過一件案子,業界都搞不懂傳保會存在的意義為何?傳保會董事長邱永和說,盡量沒有糾紛、調處案件少才是好的,案件太多反而對多層次傳銷事業的名聲是傷害。

王文欽指出,傳保會存有幾大爭議,一是「保護機構財團法人組織定位要明確」;根據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傳保會定位是「官派財團法人」,董監事與監察人均由公平會指派,但這個組織是由民間傳銷業者繳納會費與年費成立,應屬於「民間財團法人」,更與二○一九年公告實施的「財團法人法」牴觸。

二是「主管機關不可不當收取保護基金及年費」。王文欽認為,公平會對於完成報備的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收取保護基金與年費,作為傳保會經費並不合理,應儘速修法,並依公平與比例原則,將保護基金及年費轉為專款專用的保證金,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爭議處理規費。

他認為,最大爭議點是「傳保會對於調處沒有司法效力」。以二○一八年度為例,傳保會總共才受理七件調處申請案,只有一件調處成立、四件調處不成立、一件撤回、一件進行中,而就算調處不成立,最後兩造仍須聘請律師走向民事訴訟之路,讓不少人質疑「那要傳保會幹啥?」傳保會財產高達二.三億元,這些都是傳銷業者的「民脂民膏」。

邱永和反駁說,根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規定,傳保會是民間捐助而來,屬於私人財團法人,目前董事名單中,也有來自傳銷事業和傳銷商的代表;保護基金專款專用,使用在代墊、協助訴訟、法律協助等事務上;多層次傳銷事業的爭議,大多是在獎金分配、退貨機制上,盡量沒有糾紛、調處案件少才是好的。

邱永和強調,傳保會也舉辦教育訓練、法規研習和提供相關法律諮詢,藉由源頭的教育和諮詢,降低傳銷事業和傳銷商間發生爭議的機率,才是更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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