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規不全吸金橫行 傳銷業籲改許可制

2020/09/14 05:30

直銷智庫舉辦學術研討會,會中業界對於傳保會存在提出許多質疑。 (記者張慧雯攝)

應對資本額、保證金設門檻

〔記者張慧雯、李雅雯/台北報導〕我國現行傳銷事業管理名為「報備制」,被業界批評實為「核准制」。直銷智庫理事長王文欽指出,傳銷業多年來因法規不全、被有心人士利用吸金,合法業者卻得背污名,應儘速修訂「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將現行「報備制」修訂為「許可制」;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表示,多層次傳銷事業依法就是報備制,這是基於營業自由的理由,實施許可制等於設立了門檻,會讓其他有意從事者難以加入。

王文欽指出,台灣現行傳銷管理名為報備制,但實質卻是核准制,這種「假報備、真核准」的管理模式,造成台灣傳銷產業競爭環境不合理;一旦有業者出事情,公平會就以「報備不等於合法」為由,影射所有公司都有非法嫌疑,「擺明就是警告社會大眾最好不要做傳銷,否則出事自行負責」。

他說,業界強烈建議,若採取報備制,就要名副其實,符合形式報備,但若假報備之名、行核准之實,就應修法採取核准制,最好連資本額、保證金等都有門檻限制;日前傳出某家傳銷公司資本額僅二.四萬元,「出了事情該怎麼辦?」

王文欽還指出,「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第二十一條也該儘速修法完善,因健康食品的規定與意義、認證存在爭議,執法機關看法不同,上法院就跟「擲筊」一樣,官司有時贏、有時輸,沒有一定標準,惟有修法才能終止疏漏不全的法規與二十年來的亂象。

他建議,「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中,應將現行「報備制」修訂為「許可制」,且針對資本額、保證金等給予限制,才能避免有心人士輕易利用「多層次傳銷」之名,行吸金詐騙之實。

公平會︰有意從事者難加入

彭紹瑾回應指出,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事業有監督機制,必須兼顧傳銷事業、傳銷商和消費者三方權益,若立法委員欲推動修法,讓現行「報備制」改為「許可制」,屆時可在立法院委員會公開討論,也要提出可讓社會輿論接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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