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火生煤之爭 中市府槓環署被打臉

2019/11/27 05:30

台中市長盧秀燕指,環保署放寬減少生煤使用規定是「大開環保倒車」;環保署澄清,操作許可條件容許10%彈性,18年前就已存在,是台中市府誤解法規。(記者黃鐘山攝)

減少生煤使用量有10%容許差值

18年前已規定非現在放寬

〔記者黃鐘山、張菁雅、陳昀、羅綺/綜合報導〕台中市要求台中火力電廠四年減少生煤使用量四成,環保署則稱可有十%容許差值,台中市長盧秀燕昨痛批「大開環保倒車」,強調「只要我在,沒得商量」;環保署澄清,操作許可條件容許十%彈性,十八年前就已存在,是台中市府誤解法規。台中市議員林德宇也看不下去,質疑盧惡意解釋環保署公文,大打政治烏賊戰,製造假訊息。

盧秀燕昨在市政會議說,「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二○一六年一月廿六日生效,要求中火從近年最高用量一八三九萬噸降至一一○四萬噸,並給予足夠的落日時間;但近日市府忽然收到環保署函文,告知中火燃煤許可量得放寬十%,代表中火燃煤量可超過一二一○萬噸,比地方自治條例容許值增加逾百萬噸。

盧秀燕強調,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是市議會通過,中央卻忽然來文要放寬是大開環保倒車,對此感到遺憾且無法接受。

台中市副市長楊瓊瓔、環保局長吳志超昨也在國民黨立委陪同下,在立院痛批中央開放燃煤量、對台中的純淨空氣下毒手,「難道中部人不比北部人、南部人? 」

環保署說明,上週是針對台電函文釋疑;指出根據「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未超過固定污染源最大處理容量,且符合排放標準及相關規定,得有十%容許差值。

環保署強調,此規定已存在十八年,台中市府指環保署以一紙公文放寬空污排放規定,是誤解了法令規定。

議員質疑盧市府 假訊息打政治烏賊戰

台中市議員林德宇也指出,有關十%容許差值的規定,自二○一○年環保署修正公告至今未曾改變,市府惡意片面解釋環保署公文,用假資訊惡意誤導中火燃煤許可案,證明盧市府遭受「執政滿週年、空氣卻沒換新」的沉重壓力,用政治惡鬥來處理空污問題,大打烏賊戰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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