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觀測站》共享經濟水土不服?

2019/10/23 05:30

從Uber納入運輸業到美食外送平台勞資關係,「共享經濟」法規適用爭議不斷,這類新型態經濟的法規問題各國皆有,「共享經濟」並非只在台灣水土不服。(資料照)

從Uber納入運輸業到美食外送平台勞資關係,「共享經濟」的法規適用爭議不斷,這類新型態經濟的法規問題各國皆有,「共享經濟」並非只在台灣水土不服。不過,美食外送平台登台已邁入第7年,因近來外送員車禍事故頻傳,外送員與平台的勞資關係才引起重視,勞動部更在社會壓力下「迅速」認定雙方屬「僱傭關係」,外界難免有「亡羊補牢」、「決策草率」之感,利弊得失恐怕尚難論斷。

「共享經濟」為閒置資源的再分配,讓有需要者得以較便宜的價格借用資源,資源持有者也能獲得回饋,例如汽車透過平台實現共乘、空屋透過平台租借給旅客等,全球知名的Uber、Airbnb等因此應運而生。然而,這類新型態經濟不一定在各國都能成功,還要視各國情況加以調整,例如「共享單車」在台灣出現成功案例YouBike,在中國卻一家接一家倒閉,當時中國到處可見「單車墳場」慘況。

近年美食外送平台在台灣愈來愈盛行,外送員月入10萬元以上的消息時有所聞,但因外送員搶時間、確認訂單或交通問題等,車禍事故也愈來愈多。勞動部認定外送平台與外送員屬於「僱傭關係」而非「承攬關係」,雖然可以讓外送員獲得勞健保等,卻無法減少車禍事故的發生,也可能影響年輕人以彈性工作爭取更多收入。

外送平台的外送員權益當然要有保障,但政府不宜因外界壓力而匆促做出決策,此事是否只能從勞資關係著手,還是可能從保險角度切入,相關部會可能要再審慎思考。另外,新型態經濟興起,已對現行法規造成挑戰,對於「共享經濟」等法規調適問題,政府應該儘速提出完整方案,而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才能創造消費者、勞務提供者及業者等多贏局面。(鄭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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