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管會:外送員可買附加營業使用機車險

2019/10/12 05:30

美食外送平台Uber Eat。(Uber Eats提供)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foodpanda一名外送員於送餐過程不幸車禍身亡,有關外送員的保險保障方面,金管會昨天說明,外送員若是騎乘自己機車,目前產險公司已有提供「機車任意險」附加營業使用,包括:第三人責任險財損及體損等;產險公司建議,外送員與平台多屬於承攬關係,欠缺基本保障,應主動替自己投保機車任意險。

美食外送平台foodpanda。(記者陳炳宏攝)

外送員多騎乘機車送餐,若在馬路發生交通事故,是否能獲得保險理賠?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這要分成兩個層面,首先是外送員的車子是屬於自己或公司,也就是承攬或僱傭關係;目前外送平台仍以承攬契約為主,機車就是外送員自己的。

美食外送平台戶戶送,是目前唯一提供環保紙提袋與全額意外險的外送平台。(記者陳炳宏攝)

保險局指出,在過去,車主如果要投保機車任意險,無論是第三人責任險的車損或體損,都把「非自用」設定為除外條款(不保事項),機車不能拿來謀生賺錢;但目前市面上已有部分產險公司提供透過附加條款,把除外條款拿掉,也就變成「可營業用的機車險」。

產險主管表示,外送員遇到交通事故的機率高,為自身權益保障,應投保這類機車險;或許有些人會主張,究竟是承攬或僱傭關係,法院最後將依個案認定,問題是,等到司法訴訟走完,都不知道何年何月,太曠日廢時。

第二個層面是若車子是公司的,外送員與平台應該是「僱傭關係」,公司當然要負起較多責任,也就是企業要投保的;保險局指出,「營業用車」並未指涉機車,目前已經請產險公會進行研究,將設計出營業用的機車險,但這項保險商品的投保人是「公司」,而非「個人」。

勞團主張為強化外送員的保障權益,應該強制要求外送平台主動替外送員投保,保險局回應,金管會或保險公司的角色是「商品提供者」,至於要不要列為強制性,尊重交通部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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