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產假延至14週?工商界:不宜再增雇主負擔

2019/06/15 05:30

勞動部昨召開「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公聽會」,勞方認為產假應拉長為14週,資方表示,若要延長,財源應由政府籌措或社會保險支應。(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昨召開「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公聽會」,勞方認為產假可比照國際勞工組織(ILO)建議拉長為十四週、育嬰留職停薪子女年齡三歲上限拉高;不過,資方認為,台灣八週產假薪資全由雇主負擔,若要延長,財源應由政府籌措或社會保險支應,「不宜再增加雇主負擔」。

資方:財源應由社福支應

資方指出,其他亞洲國家給予較長的產假,休產假者的薪資是由社會保險或其他福利支出;且育嬰留職停薪子女年齡上限拉高,涉及職場人力調度問題。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則表示,勞資意見都會記錄,做為日後政策修訂、推動的參考。

另外,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將在七月開始推行「台灣職安卡」,加強營造作業勞工在工作前完成六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若未獲得台灣職安卡認證,雇主也未安排教育訓練,勞檢查獲將可處營造工地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

根據職安署統計,去年營造作業職災死亡勞工為一二四人,其中八十七人未接受教育訓練,約占七十.一六%。職安署規劃台灣職安卡,為完成職安署教育訓練的勞工留下紀錄;營造工地可選擇自行提供教育訓練,或要求勞工取得台灣職安卡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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