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違反勞基法情節輕微 裁罰更符比例原則

2019/05/08 06:00

勞動部研擬修正裁處罰鍰原則,違反「勞基法」情節輕微的事業單位可減輕或免除處罰,預計六月上路。(資料照,照片內容與本新聞無關)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研擬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讓違反「勞基法」情節輕微的事業單位可減輕或免除處罰,預計6月可上路。勞動部強調,該原則是各縣市政府勞政主管機關在裁罰時候所採的共通性原則,由於會議上意見分歧,現階段尚在彙整意見資料中,修正細節待研議。

「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最近一次修正為去年10月,當時將上市櫃公司有違法加班、輪班間隔不足11小時和未有例假7休1等違法事實時的罰鍰5萬元起跳納入裁處原則。

不過,勞動部今年勞檢方針為「微型企業以訪視輔導取代勞檢」,違反「勞基法」情節輕微的事業單位,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也併軌納入修正內容。

據了解,地方縣市政府與會代表對於修正內容意見分歧不一,有人認為每個案子條件都不同,需視情節而定,很難用共通性原則去衡量;另也有人指出,各情節案子判罰鍰會因為不同人而有不同裁處,有共通原則較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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