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優惠擬再加碼

2019/02/19 06:00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為回應台商期待能再降低優惠稅率,以增加匯回投資誘因。(路透)

1年內匯回適用8%稅率

2年內匯回適用10%稅率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行政院將「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簡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列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據透露,為回應台商期待能再降低優惠稅率,以增加匯回投資誘因,專法上路後一年內及兩年內匯回資金,適用稅率擬降至八%及十%,較原先版本各減少兩個百分點。

據了解,專法雛形現已大致定調,在資金配合匯入專戶控管、符合洗錢防制規範,且願意投資五加二、長照等政府重點發展產業幾大前提下,專法上路後一年內匯回資金,將「全額」適用八%稅率課稅,兩年內匯回則適用稅率十%;主要適用目標為未能出示任何證明文件,佐證其性質、年份的海外資金。

知情高層表示,原先優惠稅率是訂為「一年內十%、兩年內十二%」,但考量台商反映稅率過高,因此讓步各調降兩個百分點至「八%及十%」;但基於公平性,「稅率降至八%已逼近底線」,再降恐形成過度租稅優惠。

政院本月底前拍板 列最優先法案

據悉,行政院將在二月底前拍板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方案;此外,為破解關鍵的洗錢防制疑慮環節,會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三月十八至廿一日來台評鑑前,送出書面報告,解釋海外資金匯回的申報、KYC做法、流程,並於APG成員抵台後,面對面報告,以利專法後續推動。

為協助台商化解海外資金匯回的稅務疑慮,各區國稅局已建立專門單一窗口,提供一般諮詢及個案諮商服務;目前向各區國稅局尋求一般稅務諮詢的台商不少,但大多不敢直接諮商個人個案情形,進一步討論資金匯回稅負;即使財政部再三強調不會藉此查稅、不會向前追稅,但台商一時仍難放下海外資產曝光憂慮,預估要等一段時間才可見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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