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閃重稅 財團法人另有招

2018/12/31 06:00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醫院。(資料照)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年初修法,將財團及社團法人股利收入限縮為「有條件免稅」。會計師表示,可預期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亞東技術學院、新光醫療財團法人等,每年股利收入億元以上的大型財團法人,將首當其衝,稅負恐自明年五月申報今年所得時增加;但這些財團法人還是可依法提出「結餘經費保留計畫」,可保留四年做與創設目的相關的運用,若獲主管機關同意,今年可先閃過重稅壓力。

長庚等醫療法人 首當其衝

據證交所統計,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一年股利收入一六二.四七億元,屬長庚三校之一的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為四.六五億元;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醫藥基金會及亞東技術學院各為三.一八億元及二.○六億元;新光醫療財團法人一.五七億元。

再依財政部統計,近五年醫療財團法人股利收入申報及繳稅情形,二○一六年申報股利淨額達一二一.一六億元,因股利免稅,所以整體有效稅率換算僅三.四%;如果股利納入,適用營所稅稅率二十%,將會差很大!

可提「結餘保留計畫」因應

會計師表示,此次修法具一定針對性,預期股利收入高的大型財團法人,多少會受到影響,不過衝擊大小及快慢,仍得視其如何因應;例如可拉高與創設目的相關支出至免稅門檻,像所需設備昂貴的醫療財團法人,就比較有調整空間。

會計師指出,財團法人也可依法提出「結餘經費保留計畫」,將今年剩餘收入,保留在未來四年做與創設目的相關的運用,如此當年度便可先不繳稅;這是否形成漏洞,主要視各主管機關監理強度。財團法人也可能思考將股利轉列基金資產,以降低當年收入金額及稅負,但如此一來,未來就難輕易動用。

另名資深會計師表示,財團法人銷售貨物勞務部分的收支是否平衡,若為負數,可以股利及捐贈等收入弭平,進而降低須記稅的股利收入金額,也都是影響最終稅負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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