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孟晚舟2.3億交保 美須60天內提引渡

2018/12/13 06:00

遭加拿大政府拘押的華為財務長孟晚舟,週二獲得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埃爾克同意交保,交保條件包括必須繳納一千萬加幣保釋金、限制住居、配戴電子腳鐐等。圖為素描家描繪孟晚舟在聆聽埃爾克裁定的情景。(法新社)

剛傳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被中國拘留

法官隨即同意孟晚舟交保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在中國拘留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後,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埃爾克當地時間週二下午同意讓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交保候傳,保釋金為一千萬加幣(約台幣二.三億元),以及其他附帶條件;美國政府須在六十天內提出正式引渡請求,若未提交,孟晚舟必須被釋放,美國尚未正式提出引渡請求。

康明凱在二○一四年九月到二○一六年八月間,擔任加拿大駐北京大使館副領事,目前任職於國際危機組織(ICG),雖然定居於香港,但經常去中國旅行,他是在本週稍早於中國被捕,加拿大政府正積極處理此案,並繼續與中國政府溝通。

在康明凱被捕消息傳出後,埃爾克就同意讓孟晚舟交保,他原定在當地時間週二上午十時才審理本案。孟晚舟的交保條件包括:提供電話和手機號碼,交出護照,得住在溫哥華她的房產裡,晚上十一時到早上六時不得外出,由保全公司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若不遵守,保全公司可入內將她逮捕,還得配戴電子腳鐐,支付所有保全服務費。

此外,孟晚舟一旦離家,須隨身攜帶保釋書副本,必要時必須出庭,或交出監護權;保釋後不得前往溫哥華機場;孟晚舟還得繳交一千萬加幣保釋金,七百萬由她自付,另三百萬由委任律師馬丁新選出的五名擔保人支付。

明年二月六日須返回法庭

埃爾克並要求,孟晚舟必須在明年二月六日返回法庭,以確定訴訟程序的時程;美國政府須在六十天之內提出正式引渡請求,若未提交,孟晚舟必須被釋放。

孟晚舟獲交保候傳後,華為隨即聲明,期待美國和加拿大政府能及時、公正地結束這一事件,並強調華為遵守業務所在國的所有適用法律法規。

前加拿大駐中國大使趙普(Guy Saint-Jacques)痛批,康明凱被捕顯然與孟晚舟被捕有關,中國官員可能會想,「也許我們可以就這個問題達成協議」;「這表明中國官員有多可惡、多殘忍,加國的政治領袖必須從打交道的中國人身上吸取教訓」。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則在新浪微博說,中國報復加拿大逮捕康明凱是「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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