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黨政高層:立院下會期聚焦總預算 沒空理證交法

2018/08/04 06:00

立院審理公司法修法,上月6日由立法院長蘇嘉全落槌宣布三讀通過。(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王孟倫、李欣芳、彭琬馨、高嘉和/台北報導〕針對公司法修法後「大同條款」與證交法相關規定競合問題,金管會原是傾向適法可「二擇一」,現又決定要以大同條款取代證交法相關規定,並於日前預告修法;但黨政高層坦言,立法院下個會期是要討論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前瞻計畫二期特別預算等,根本沒空理證交法修法,假如要等證交法修法,那公司法實施日期恐得延後到明年。

公司法第一七三條之一條文修正案被俗稱為「大同條款」,修法後「只要連續三個月以上、持有發行股份總數過半的股東」,就可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不須經董事會同意;但「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五第四項也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於公開收購後持股過半的股東,可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不受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限制。

二擇一急轉彎 預告後送立院

金管會最初主張,兩法可擇一適用,因「公司法」規範是所有公開與非公開發行公司,若是公開發行公司、且採取公開收購,可適用「證交法」;但日前急轉彎,火速預告將證交法競合條文予以刪除、預告後即送立法院,未來直接適用「大同條款」。

黨政高層酸:金管會來亂嗎?

但工總理事透露,日前與執政黨團高層協商「大同條款」,再度建議應暫緩實施,也提及證交法修法一事;該高層直言,「金管會是來亂的嗎?」朝野還在因何時開議喬不攏,且新會期主軸是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第二期特別預算,就算證交法修法要排隊,也是排在都更條例等優先法案之後,且在野黨已放話,新會期應優先處理兩岸監督條例草案,「那有空去理證交法!」

該黨政高層很堅持,公司法會急著在臨時會拚三讀,就是有洗錢防制將在十一月評鑑的倒數壓力,應該愈快實施愈好,最遲應在十月上路,絕對不會等證交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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