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內政部︰租購公有地 低價負擔輕

2018/03/13 06:00

社宅只租不售,土地產權仍在政府手中,未來還可能增值,社宅對政府財政負擔並不重。(資料照)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對於社宅造價偏高,內政部解釋,社宅土地主要是公有土地、國有土地,其中有償撥用是以公告土地現值承購,或是以公告地價向國產署承租,由各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付,支出相對有限;且與國宅、合宜住宅等不同,社宅只租不售,土地產權仍在政府手中,未來還可能增值,社宅對政府財政負擔並不重。

營建署國宅組組長朱慶倫表示,興建社宅主要的成本是造價,目前已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台,透過平台與銀行協商低利率的社宅興建費用中長期貸款,興建期間的利息由中央補助,一旦社宅興建完成開始營運就會帶來租金收入,各縣市政府自行進行償還計畫。

他表示,北市社宅興建成本較高,主要是預計導入智慧型建築與設施,造價會拉高三%到五%,目前社宅格局以一到二房為主,加計公設後,推估規劃二十到三十五坪,每坪平均造價約十一到十二萬元,並未比民間興建新建案的成本來得高。

對於業界質疑若社宅大部分經費花在提高生活品質的造價上,會出現公益與自償性的矛盾。朱慶倫強調,社宅規劃不只是滿足民眾居住需求,也有服務周邊鄉里功用,尤其將社宅公設設計為活動中心、托嬰或是其他鄉里需要的設施,也會提升鄉里對社宅的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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