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高通已提行政訴訟 不排除和解

2018/01/03 06:00

高通已向我國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資料照)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公平會去年十月十一日拍板重罰高通二三四億元後,因高通必須在收到處分書後六十天內提出行政訴訟;據透露,高通已趕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最後期限內,向我國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也不排除在訴訟過程中尋求和解機會。

除行政救濟外,高通十二月初已向智財法院提出暫停執行二三四億元罰鍰的處分,暫停執行處分還包括公平會要求的改正措施等,理由是「公平會的裁罰將造成台灣各方、甚至經濟等,會有不可挽回的損失」,智財法院已經展開審理、也開過庭。

公平會歷經兩年多時間調查高通案,在未舉辦過任何一場聽證、公聽或座談會下,突然加速在去年十月十一日委員會拍板重罰高通二三四億元;據透露,高通內部對於公平會祭出罰鍰金額與開罰日期,都很surprise(震驚),至於二三四億元罰鍰,先前已發函給公平會,申請罰鍰繳納展延至今年一月二十一日,目前也還沒有確定一次繳清或分期繳納罰鍰。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說,高通已向公平會申請展延繳納罰鍰,因此未祭出強制執行繳納罰鍰。

公平會怎麼看待和解?彭紹瑾說,高通案確實正在行政訴訟中,高通也可提出和解,但得等法院開庭,且由法官去主導,沒辦法預知,公平會是否同意和解,他不能代表公平會回答。公平會官員指出,雙方都可提出訴訟和解,承審法官在開庭過程中,也會詢問雙方是否有意思和解;但若高通自己提,也要公平會接受同意,再由法官去做最後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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