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包租公搶進合宜宅 居住正義變調

2017/10/10 06:00

合宜住宅出現一大票「包租公」。(資料照)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馬政府時期推出的合宜住宅,誇稱是政府出地、建商興建、民眾買到「合宜」價格住宅的「三贏」政策。但兩大合宜住宅以市價六到七折銷售,隨著陸續交屋不到兩年,不僅有超過十戶遭法拍,在知名的租屋網站,光林口A七合宜住宅就出現十七筆待租,甚至有屋主分隔成多間雅房出租;原本是無自用住宅、且家庭年收入低於平均值等以下者抽籤申購,卻出現一大票「包租公」。

利用法拍 避轉售年限

根據統計,兩大合宜住宅已公告法拍戶數迄今累積有十一戶,合計法拍總底價達一億二二一○萬元,目前已拍定七戶,合計拍定總價近八千萬元;拍定價格都較當初「合宜」售價高出一到三成;今年九、十月至少還各有一戶合宜住宅遭法拍。

寬頻房訊研判,不排除是利用法拍避開合宜住宅轉售年限手法;依照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一相關規定,法拍屋拍定人依法取得不動產後,原本合宜住宅限制五或十年不得移轉的預告登記內容,對拍定人來說就無拘束力,拍定人可不受原預告登記限制而可以自由買賣。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指出,過去軍宅、國宅也有類似漏洞,就算有禁售年限,只要透過法拍就可解除年限;房產界指出,許多中了「樂透屋」合宜宅屋主可能僅是投資客的人頭,透過二胎抵押設定,在法拍過程中拉高底價,就有機會由債權人承接。

承購戶不住 隔間收租

除法拍「洗掉」禁售年限外,有部分承購戶買下合宜宅後,不是自用反而出租。以林口A七合宜宅為例,在五九一租屋網上就有十七筆待租,三、四房月租金一.七萬到兩萬元,還有屋主將整層住家分隔成雅房出租,雅房月租金達八千元,租金收益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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