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內外資稅差很大 疑紙上公司節稅

2017/04/01 06:00

課稅方式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房產業者研判,因房地合一上路後,外資企業買賣房地產,一年內獲利部分課稅稅率達四十五%,超過一年課稅稅率達三十五%,但本土企業買賣房地產均為十七%的稅率,相較外資減少超過五成稅負;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外資來台買房恐出現新避稅手法。

業者指出,以新店「玉上園」頂樓億元交易案為例,豐禾資產管理是去年十月十七日核准設立,資本總額一千萬元,成立不到兩個月就買下億元豪宅,合理推測該公司就是為了買下該戶豪宅而成立;且找來一個話題性高的人掛名公司負責人,甚至出資額僅一萬元,這在市場並不常見,推測背後應另有出資者。

業者分析,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外資買賣房地產獲利稅率高出本土企業稅率一倍,也使得直接以外資名義來台投資房地產降到冰點;較為普遍節稅手法是為符合財務或適法性,不少外資或境外資金改用一案一公司方式,化整為零並化身為境內公司,藉此轉進台灣投資。

代書業者指出,透過法人買高總價豪宅其實具有多重目的,首先是人頭不易掌控,加上國稅局會針對買高總價豪宅個人進行勾稽,查核其收入是否負擔得起購買總價六千萬元以上的高級住宅;因此,部分手握大量資金的投資主乾脆成立一間「紙上公司」來買房,負責人及董監可由出資金主指派,甚至可零持股,只是通常會以名不見經傳或相對低調者擔任,避免被媒體曝光,透過「美女間諜」掛名公司董座來買豪宅,真有些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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