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高通在韓 挨罰8.53億美元

2016/12/29 06:00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秘書長Shin Young-sun召開記者會,說明高通的專利授權行為違反南韓的反壟斷法律規範。(美聯社)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週三(28日)以專利授權違反反壟斷法為由,重罰美國行動晶片鉅子高通公司(Qualcomm)1.03兆韓元(約8.53億美元、278億台幣),創南韓對個別企業開罰的天價紀錄;高通被指控限制晶片製造對手取得專利、涉妨礙競爭,且濫用其市場地位、或以拒絕供應晶片為手段,迫使手機製造商接受不公平的授權協議。

南韓公平會昨日裁決,高通濫用市場主導地位,強迫手機製造商為許多不必要的專利支付權利金,作為其行動數據晶片銷售協議的一部份;高通也透過拒絕、限制把數據晶片相關的標準關鍵專利技術授權給晶片製造對手,例如英特爾(Intel)、三星電子、聯發科,阻礙競爭對手的銷售或使其產品易受侵權訴訟的衝擊,涉嫌妨礙競爭。

除了天價罰金外,南韓公平會要求高通應以善意和晶片製造對手協商專利授權事宜,並和往來手機製造商重新協商晶片供應協議。這些措施的效力若日後法院裁決也繼續維持,則會影響到高通和主要科技業者如蘋果、英特爾、三星、華為的商業往來模式。

南韓公平會處分必須在公布書面正式裁決後才會生效,該流程往往耗時數週或數月的時間;在該會書面裁定公告後,高通可向南韓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程序。

高通表示,強烈不同意南韓公平會裁定,該裁定是「前所未見及沒有根據的」,將向首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請求停止執行該項命令,並針對南韓公平會罰款金額和計算方式,提起上訴。

高通聲明指出,公司未阻礙其他晶片供應商的銷售能力,且其專利授權做法已在南韓及世界各地存在數十年,南韓公平會過去並未對此質疑。高通法務長羅森柏格指出,在手機等裝置層次的授權做法已成為業界常規。

高通獲利的主要來源為專利技術授權業務、約占總營收30%,近一會計年度達65億美元。高通依手機售價的特定百分比向手機製造商收取專利授權費用,且通常不向其他晶片製造商授權無線通訊技術。

高通去年2月遭中國反壟斷重罰9.75億美元,歐盟去年12月也對其提出反競爭行為的訴訟。此外,高通還面臨美國、台灣等國政府類似專利授權的反壟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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