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老舊社區都更 立專法添誘因

2016/12/27 06:00

為加速危險老屋都市更新,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昨達成訂定專法處理的共識。(資料照)

〔記者羅添斌、鍾麗華/台北報導〕為加速危險老屋都市更新,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昨達成訂定專法處理的共識,將透過容積與建蔽率獎勵及各項減稅誘因,增加民眾及老舊社區加入都更的誘因。

容積、建蔽率獎勵 另再減稅

另,蔡英文總統昨主持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就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各項重要議案處理情形進行討論與意見交換,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立院決加開臨時會,除處理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考試院副院長人事同意權外,還會安排「電業法修正草案」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助條例草案」等法案。

行政院表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助為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財政部則建議,重建前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持有重建後建築物,在減半徵收二年內若沒有移轉,可以延長減徵期間至再行移轉為止。

行政院指出,政務委員張景森二十八日將針對草案進行審查,可望在本週四的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逾30年、有安全疑慮老屋適用

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這項條例草案是一部專法,希望透過容積與建蔽率獎勵,讓危險、耐震評估有疑慮的建築物,與品質不好、沒有電梯的建築物加速改建。

她表示,老舊建築物是指屋齡三十年以上,經耐震評估有結構安全之虞,需拆除重建者,或屋齡四十年以上且無設置升降設備者。目前屋齡三十年以上住宅,全台約有八.六萬棟,以四十%比率推算,不符耐震標準約三.四萬棟。

至於在容積獎勵方面,張秀禎表示,根據條例草案,容積獎勵可達到法定容積的一.三倍,內政部並提出,若在條例施行後三年內提出改建計畫,可額外得到十%容積獎勵,因此容積獎勵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一.四倍。

柯建銘表示,立法院本會期將於十二月底結束,但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尚未審竣,民進黨團預計一月三日提案召開臨時會、一月四日召開談話會,臨時會預計開到一月二十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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