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挺房屋稅 學者強調宜修不宜廢

2016/08/12 06:00

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右一)、政大經濟系特聘教授、前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林祖嘉(左一)、政大財政系名譽教授、前立法委員曾巨威(左二)及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右二),4位來自財政、經濟、地政、法律背景學者,11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公開支持房屋稅合理調整。 (記者劉信德攝)

為反擊外界對於房屋稅違憲、重稅的批評,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等4名學者,昨出面力挺地方政府合理調整房屋稅,不樂見因坊間似是而非說法而退卻。

4位學者建議,短期仍應積極合理調高房屋稅,但中期應檢討房屋稅,如降低自住房屋稅率、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或稅基由每3年改為每年調整;長期則應檢討財產稅房地合一,並以實價登錄為基礎課徵財產稅。

房屋稅分攤要合理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前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

從統計數據來看,今年台北市自住房屋平均每戶房屋稅僅4969元、非自住房屋2萬976元,並無外傳重稅或嚴重影響自住房屋稅負情形。「天下沒白吃的午餐」,房屋稅是地方政府公共建設的重要財源,一定得有人負擔,因此,重點應放在如何使稅負分攤方式更合理,而非課不課。

稅負不如牌照稅

政大經濟系特聘教授、前國發會主委林祖嘉︰

目前自住房屋稅負甚至遠不及車輛牌照稅,台灣整體租稅負擔率(稅收占GDP比率)僅12.8%,大多由最高稅率45%的所得稅承擔,並非財產稅。

調漲應適用新舊屋

政大財政系名譽教授、前立委曾巨威︰

目前台灣房屋稅加地價稅稅收僅占GDP的0.88%,只有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平均水準1.8%的一半左右,明顯偏低。

雖然現行房屋稅制存在諸多缺失,如低所得者居然負擔比高所得者更多稅負,但房屋稅是地方政府收入主要來源,「可修但不可廢」。建議未來自住房屋稅稅率應從現行1.2%降至1%,並限縮僅1至2戶內適用;房屋標準單價調漲應適用新舊屋,但針對無力承擔稅負的群體,可靈活「打折」,減緩衝擊。

政府有權依法課稅

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

憲法第15條雖保障人民財產權,但不代表不能課稅,大法官釋字第369號解釋文闡明,房屋稅為財產稅的一種,依憲法第19條,有權依相關稅法課稅。

此外,法律雖有信賴保護原則,但不代表既有人事物不能適用後來制定的法規,否則,任何立法及修法不就無法具有改革社會的可能性?

(記者吳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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