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高市府啟動社宅出租辦法修訂 擬放寬家庭年所得限制

2022/05/19 10:31

高市府將修訂社宅出租辦法,擬放寬家庭年所得限制。圖為前金區大同二路及自強二路口的大同社會住宅。(資料照)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現行高雄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為2018年訂定,為配合實際狀況,市府啟動修法程序,主要是放寬家庭年所得水準資格限制與簡化申辦程序。

高市都發局指出,市長陳其邁上任以來極力推動社會住宅建設,預定與中央國家住都中心於本市合作興建1萬戶,興建中的凱旋青樹社宅預定今年9月完工啟用,為配合社宅後續招租放寬申請資格、擴大照顧弱勢、簡明受理流程,啟動社宅出租辦法修法程序,預定今年8月底完成修法。

現行高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為2018年4月19日訂定,內容包括申請入住資格、弱勢戶及比率、應提交之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受理申請流程、租金訂定方式、租賃年期、承租戶管理等,惟歷經4年,期間相關規定已有修訂,且持續有新住宅政策,遂有修訂需要。

都發局吳文彥局長說明,本次修法兩個重點,包括放寬家庭年所得水準資格限制與簡化申辦程序。

現行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低於當年度50分位點(110年度為115萬元),且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3.5倍(50,467元),由於2個條件都必須符合,條件較為嚴苛,恐排擠到年輕育兒有實際需求的家庭。

例如育有一個小孩的雙薪家庭,家庭年所得120萬元(夫妻平均月薪各5萬元),雖然家庭成員3人,平均每人每月所得3.3萬元低於最低生活費3.5倍,但因年所得已超過115萬元上限而無法申請。

故修法將取消50分位點之上限,僅保留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3.5倍以下,以加惠更多年輕育兒家庭。

現行申請流程是先抽序位籤再進行資格審查,但考慮到序位在前者未必符合資格,對資格符合但序位在後的申請者較不公平,故參考其他縣市作法,將修法調整申請流程改為先資格審查通過後,再進行抽籤,並依序位看屋選戶。

另外,現行租金訂定僅考量成本效益、市有財產規定及不動產估價結果,未充分反映市場行情,為避免落差過大,市府將修法增訂須參酌民間租賃市場行情,以擴大租金查調樣本數,訂定民眾合理可負擔之租金。

目前修法草案已完成,後續將提市府法制局法規委員會審議,再送市政會議通過後即發佈實施,以因應凱旋青樹社宅等完工招租作業進度,擴大照顧有租屋需求之年輕與弱勢家庭申請,提供安全適居及可負擔的居住環境。

高市府社宅出租辦法修訂將簡化申請程序。(記者王榮祥翻攝)

高市府社宅出租辦法修訂方向。(記者王榮祥翻攝)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