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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報稅6大利多!基本生活費調高省很多

2022/04/21 16:58

5月報稅季來臨,今年綜所稅報稅有6大利多。(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5月報稅季來臨!財政部賦稅署今召開所得稅結算申報記者會,賦稅署長許慈美表示,今年所得稅申報期間暫維持1個月,5月15日前決定是否延長。南區國稅局則指出,今年綜所稅報稅有6大利多,包括基本生活費調高1萬、公益出租免稅額每月調高5千元等。

南區國稅局指出,2021年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至19.2萬元,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為「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7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比較基礎項目合計數部分,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賦稅署則指出,基本生活費調高1萬元,預估受惠戶數229萬戶、增加21萬戶,減稅利益146.44億元、增加44.1億元。以4口之家為例,相同所得、免稅額、扣除額下,課稅所得將減少4萬元,按適用稅率5%~40%計算,可少繳2000元至1萬6000元。

此外,政府發放「振興5倍券」屬政府贈與,免納所得稅。而個人規自政府領取的疫情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如防疫工作人員自政府領取的津貼補助、受隔離或檢疫及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等),也免納所得稅。

由於2021年度疫情未緩解,「醫事人員」屬防疫前線,須採取更高規格防疫措施,並考量其他「非醫事人員」的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受疫情影響致收入減少,因此調增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費用率。

其中,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收入費用率可按財政部頒訂費用標準的117.5%計算;藥師的健保收入(含藥費收入)費用率由94%提高為97%,無須個別舉證其受疫情影響情形,也無適用條件限制。非醫事人員的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業者,去年度收入較2020年或2019年度任一年度減少30%,適用費用率可按112.5%加成計算。

南區國稅局並指出,自2021年6月起,公益出租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1萬元調高為1.5萬元,只須就超過部分申報租金收入;至於必要費用標準為應稅租金收入的43%,但出租予符合「住宅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必要費用標準為應稅租金收入的60%。

另外,自2021年1月1日起,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在職繳付的退撫基金或自提儲金,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退休金屬於上述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部分,列為退職所得並適用定額免稅規定。

南區國稅局指出,今年綜所稅基本生活費調高1萬、公益出租免稅額每月調高5千元。(記者鄭琪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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