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買房注意!台南爆惡建商設定抵押 索取額外價款

2022/04/14 14:57

台南某建商使用契約書不符規定且刻意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第三方,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失,台南市府重罰30萬元。(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購屋族要當心了!台南發生首例建商使用不符規定的契約,且刻意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第三方,導致消費者付了錢卻拿到設有抵押的房子,地政局重罰業者30萬元。

南市地政局表示,去年3、4月間發現某建設業者使用的契約書,不符內政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公告版本共15項,不符比例超過半數。

更離譜的是,業者使用不符規定的契約與多數消費者簽約,雖已將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移轉給消費者,卻在同一時間刻意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第三方,倘若要塗銷抵押權還須另外支付償金才能塗銷該抵押權,導致消費者付了錢卻拿到設有抵押的房子。據消費者陳情,需額外支付10萬元,才能塗銷抵押權。

地政局表示,該業者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該局曾2次發函請該業者限期改正契約書,皆未獲回應,該建設業者又惡意辦理停業登記且不出席消費爭議調解,導致消費者無法依合約完成交屋手續,罔顧消費者權益,影響很大。

地政局表示,業者違規情節重大,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1條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裁罰最高額30萬元,後續亦持續加強查核及裁罰作業。地政局強調,雖然建商停業,但公司法人若還在,還是要依法開罰。

南市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民眾購買預售屋,必須謹慎選擇優質建商,否則在工料雙漲壓力下,缺工可能導致工期延長,如果建商不幸停業或倒閉,無法交屋履約,民眾恐將蒙受重大損失,衍生消費爭議,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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