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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董事批併安泰銀 金管會:將以6大原則審查

2021/12/01 20:49

金管會將以6大原則審查國票金併安泰銀案。(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國票金控擬併購安泰銀行,明天(2日)將舉行臨時股東會,不過,國票金董事及獨董連日提出反對意見,並強調該決議違法、要求金管會喊卡取消;金管會今天回應,目前尚未收到該併購申請案,不過,相關「決議適法性」將納入審查6大重點原則之一,也會進一步瞭解該董事會決議之適法性。

國票金董事魏憶龍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本併購案涉及金控法第四十五條的「關係人交易」,但董事會當天並未採取絕對多數的「重度決議」,因此,本該併購決議已不具效力。

依規定,「重度決議」為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人數四分之三同意;由於國票金董事席次為13席,等於要10席董事同意此案。

首先,對於魏憶龍要求金管會制止此案,同時取消國票金明天股東臨時會,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表示,尚未收到該合併案申請,金管會依法並無權逕行制止本合併案進行,或取消公司的股東臨時會。

其次,本併購案是否符合「金控法」第四十五條的關係人交易,是否決議不具效力,引起兩派人馬攻防。

對此,銀行局表示,這應由國票金內部法遵單位或洽外部法務單位,妥善評估及判斷,銀行局事後會再瞭解,該次董事會決議之適法性,但在合併案尚未遞件至金管會,不能事前作出裁定。

再者,國票金反對該合併案的董事,還提出多項質疑與批評,包括:「產金分離」、「中資疑慮」、「價格不合理」、「恐被賣方反併購」等不利條件。

銀行局官員回應,上述問題都涵蓋在金管會六大審查原則當中,包括:「資金來源」、「資本適足性」、「財業務健全性」、「併購綜效」、「對客戶、員工、股東權益保障」及「相關決議適法性」等。

官員強調,例如:董事提出的「產金分離」、「中資疑慮」就在「資金來源」這項審查項目,而「恐被賣方反併購」就屬於「併購綜效」;不過,金管會必須等收到國票金把併購案遞件申請,再啟動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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