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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要求各機關強化個資監管 國發會將督促追蹤進度

2021/09/03 15:36

政院要求各機關強化個資監管措施,國發會將督促追蹤進度。(姿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行政院為督促各部會落實監管所轄事業的個人資料保護事宜,除建立行政院層級的個人資料保護執行聯繫會議,日前也函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聯繫作業要點」強化監管措施,國發會表示,將督促並追蹤相關部會辦法修正進度,要求各機關落實執行。

近日政府機關遭駭事件頻傳,例如國發基金的創業投資電腦系統,日前就曾遭中國駭客惡意入侵,發生未經授權存取事件。

國發會今天表示,行政院指示,在分級、課責、通報、跨部會協調等原則下,建立行政院層級的個人資料保護執行聯繫會議,並由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政務委員羅秉成及唐鳳多次共同召集行政院所屬機關,就強化個資外洩通報及相關監管措施等進行討論。

行政院8月11日也函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聯繫作業要點」明定強化監管措施,要求各機關落實執行。

此次會議決議,各機關應修正現行34項針對特定業別所訂定安全維護辦法,並應於辦法增訂分級管理、個資外洩事件通報、行政檢查注意規定等監管措施。分級管理方面,國發會指出,包括針對業者使用資通訊系統保存消費者個資,且達一定門檻者,應列為加強管理對象。

此外,業者也應就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個人資料顯示隱碼機制、網際網路傳輸的安全加密機制、個人資料檔案及資料庫的存取控制與保護監控措施、防止外部網路入侵對策、非法或異常使用行為的監控與因應機制等事項,訂定資安標準規範。

至於安全維護辦法應明訂業者個資外洩時,應通報之對象、時點、通報事項及後續行政檢查等事項。主管機關則應於知悉所監管的業者發現個資外洩事件72小時內通報國發會,並應啓動行政檢查等行政措施,確實執行對非公務機關的監管職責。

對於外界關心個資保護權責機關管轄消極爭議的問題,作業要點規定聯繫會議對於重大個外洩案件,將迅速指定案件主管機關並要求儘速啓動相關監管措施;國發會也強調,作業要點規定各機關辦理行政檢查請求他機關行政協助的協調及個資外洩情報的分享機制,強化機關間協調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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