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一圖掌握 ! 能源局公布區塊開發「紅、綠燈區」

2021/07/24 13:38

能源局公告海域範圍敏感區域,申請案不可與高敏感區域重疊。(取自能源局附件)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涉及15GW裝置容量,曾發生風場因飛安無法解決而遭剔除,經濟部昨(23日)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明確劃出可開發的「綠燈區」與各部會建議排除的「紅燈區」,此外,為讓環評回歸生態環境審查,也建立部會聯合審查機制,可討論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等,協助業者有效簡化行政程序、加速開發。

區塊開發選商機制等細節預計在下周對外公布,官員指出,與五月相比差異不大,但還會召開說明會,即會對外公告。而「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昨率先對外公布,可讓業者明確掌握高敏感區域範圍。

經濟部表示,先前已多次跨部會溝通釐清海域敏感範圍,包括農委會漁業署建議北方三島漁場、交通部航港局南北通行航道、經濟部國營會建議天然氣管線等區域都應排除;能源局指出,要點公告的高敏感區不得開發,就是所謂紅燈區,其餘就是可開發的綠燈區,但行政機關不能完全保證,仍要看個案送審討論。

要點也對風場之間的距離、容量設下規範,官員指出,要把台灣周邊海域的資源做最有效利用,申請案除不能與已取得籌設許可的場址重疊外,最短距離不得小於1200公尺,另外,單一申請案規劃設置容量不得小於10萬瓩(100MW);風機的扇葉不得超出場址邊界。

而為有效簡化行政程序、協助業者加速前期準備作業,經濟部也建立部會「聯合審查機制」,將邀集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漁業權及礦業權等相關目的主管機關共同審查申請案,平行確認符合各部會法令後,予以備查後轉送環評審查。

官員表示,因各部會意見會在聯審表達並確認,環評就能聚焦環境及生態議題,有效加速審查作業縮短取得許可時程。能源局表示,要點公告後即日起開始受理業者申請案件,正式啟動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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