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幹注意!他在中國年賺600萬 未報稅慘遭補稅6百萬

2021/05/21 17:20

近日有台幹遭檢舉,其在中國年薪600萬元未依法申報,遭補稅加罰。(路透)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台幹注意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查獲多起中國台幹在中國領取高額薪資所得,卻未如實申報綜所稅的案件,近日就有一名台幹遭檢舉,其在中國年薪上看600萬元,因以為中國所得屬海外所得而未申報,結果遭補稅加罰,光是補稅3個年度,合計就近600萬元,提醒民眾留意,避免犯相同錯誤。

國稅局說明,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有中國來源所得,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在中國已繳納的稅額,如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民間團體(目前為海基會)驗證的納稅憑證,可於規定限額內自應納稅額中扣抵。

國稅局官員舉例,近日有一名中國台幹,因為是技術人員,在當地年新高達美金20萬元(約台幣600萬元),被檢舉未依規定申報綜合所得稅,國稅局調查時,該台幹指稱,因他不熟相關規定,誤以為中國所得屬海外所得,因而漏未申報綜所稅,且因未達670萬元亦不需申報所得基本稅額。

官員說明,該台幹被檢舉至少3個年度以上,經調查後,每年須補稅近200萬元,合計就補稅3年度就達600萬元,且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要依照「所得稅法」規定處以罰鍰。

官員也提到,近日查獲多起相關個案,且都是以檢舉案件為主,今年前4月就有3至5起類似檢舉案,目前正值2020年綜所稅申報期間,提醒民眾應多加留意,避免因相同問題遭補稅加罰。

若台幹自知有相同問題,國稅局也提醒趕緊自動補報,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的案件,若已經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額及應加計利息,就可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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