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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則公布 「風電比台電便宜」時代來臨

2021/05/11 19:32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規劃草案說明會議(記者黃佩君攝)

首次上稿 16:34
更新時間 19:32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經濟部今天公布離岸風場區塊開發規則,攸關2026到2035年高達15GW新增風場。其中規定競標價格上限不可高於台電平均成本、下限為零元,「風電必定比台電便宜」時代正式來臨,殺出零元可能性也大增;此外也加入「額外國產化」項目如風機、海纜。經濟部也宣布,首期3GW遴選將在明年第2季進行,但因規則「史上最複雜」,業者恐需花相當多力氣準備。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策自去年起遲未公布,經濟部能源局今終於正式說明,舉辦「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政策說明會」。

能源局表示,區塊開發將於10年釋出共15GW風場,其中第1階段2026到2031年6年將釋出9GW,自明年起每年分配3GW、2026年起每年有1.5GW風場併網;首期3GW遴選將自明年第2季啟動、2026及27年併網。第2階段則自2032到2035年釋出6GW,將視第1階段選商結果後另行規劃。

選商流程則分兩階段,先資格審查、後進行價格評比。資格審查也分評分及國產化兩部分,評分方面將審查廠商技術能力佔60%、財務能力佔40%,總分需達70分以上才通過;此外攸關國產化的產業關聯方案也必須通過,包括必做26項必須達到裝置容量60%、此外「加分項目」也要達到10分以上。

資格審查通過後,即進入價格評比,以價格高低決定分配順序;若同價格者,則以額外國產化分數高者優先。

值得注意的是,在競價方面也設定上下限,其中上限要以前1年的台電「迴避成本」為上限,亦即風電價格不可高於台電以天然氣、煤電、核能等為主之成本,「風電必定比台電便宜」、「風電比灰電更便宜」時代正式來臨。下限方面則不可低於零元,亦即「負價格競標」也不會發生。

而在國產化項目上,則分為必做的4大類26項及「加分項目」的3群、57項。必做26項「關鍵發展項目」原則上延續前1階段國產化項目,工業局組長林華宇表示新增項目包括海上變電站中的變壓器、開關設備、配電盤、功率轉換系統;以及風機零組件的變槳系統。此26項必須要有60%裝置容量全部做到。

林華宇也說,因不少業者希望項目跟數量要有彈性,因此將台灣供應鏈確定可做到的部分放入國產化關鍵項目,而將評估後認為技術落地有困難者,放入加分項目。

加分項目則可由開發商自選,共包括3群組、57項。在總分100分中,每項若100%做到可得1到4分不等。其中「關鍵效益群」得分最高,28項中發電機、海纜可得4分,其餘為26項「關鍵發展項目」每項2分。

「投資永續群」則包括海床鑽探船等、工程設計等,共11項、每項2分。「周邊擴散群」則包括灌漿材料、塗料、葉片材料等18項、每項1分。

容量分配上,單1次分配中,單1開發商獲配以500MW為上線,考量風場完整性等彈性增加100MW分配容量。

而近期因第2階段外商將風場不斷釋股引發爭議,外界認為應設釋股下限。區塊開發規則也明定單1開發商作為發起人必須直接或間接持股不能低於20%,相當於將紅線畫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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