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避免瀚薪「脱台移中」慘劇重演 工研院將提侵權告訴

2021/03/31 09:42

針對中資挖角陸委會報告僅單面大字4頁,出席官員比報告頁數還多(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中國狂挖台半導體人才,擁有碳化矽技術的「工研院最強獨角獸」瀚薪科技竟在台解散後原班人馬「移中」,引發外界震撼。立院今針對因應紅色供應鏈滲透進行討論,經濟部表示針對中資挖角祭出6大措施,其中包括加強台灣技術移轉管理;此外工研院也正在調查是否有侵害技術,若確認將提起侵權告訴。但多數部會報告相當空泛,尤其陸委會以「4頁單面14號字A4」彙整其他部會作為,完全照本宣科;金管會則完全無書面報告。

媒體揭露掌握獲得工研院技轉第3代半導體材料碳化矽技術的「最強獨角獸」瀚薪科技,今年2月在台解散後竟原班人馬移到上海組成「上海瀚薪」,使台灣獨門技術流失,引發外界震撼。立院經委會今針對如何因應「紅色供應鏈滲透及衝擊我國產業」進行專題報告,所有相關單位包括經濟部、陸委會、國發會、法務部、國安局都出席。

針對瀚薪案件,經濟部表示工研院已依合約終止並收回「非專屬授權之權利」,工研院也正在調查上海瀚薪是否有侵害工研院技術情事,若確認將依法提起侵權告訴。

經濟部表示針對中資挖角,祭出6大措施。其中針對如瀚薪科技等整組技術「脱台移中」情況,經濟部表示將加強技術移轉到中國的管理,去年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明定轉讓或授權專門技術或智財權,於轉讓前須事先取得經濟部投審會許可。

而根據科技部「科學技術基本法」等規定,研發成果授權對象或區域若屬中港澳者,需報經濟部同意,若違反捯依約終止或解除契約,國家核心科技計畫如有技轉、交流等,都須報科技部管制。

經濟部盤點中資在台挖角樣態,以「中資自身名義在台挖角」者,可處最高2500萬元以下罰鍰。若「藉由外資或台灣公司挖角」者,則因涉及刑事處分需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協助查處,2018年移送40家、近期移送20多家,2018年也曾移送協助比特大陸在台挖角的芯道公司。

此外,也禁止仲介者招攬人力赴中工作,人力銀行網站中介可處最高500萬元以下罰鍰;中資在台挖角涉及竊密,可依營業秘密法查處,去年判決有罪地罪率高達81.4%。

經濟部去年也加強對中資投資審查,大幅加嚴對中資認定標準。修法提高對中資3成的認定門檻,只要任1層投資者中資超3成,就直接認定為中資;第2則是明定中國黨政軍企業限制來台投資;此外第3地中資透過股權併購,也要申請許可。

科技部則表示,針對惡意挖角科學園區管理局已與園區公會達成共識,建立廠商主動通報機制,人才不明原因大量流失,將主動通報管理局及法務部調查。法務部則表示已訂定「防制中共竊取國安商業秘密及挖角我高科技人才專案計畫」,已移送營秘法案件142案及偵破比特大陸在台挖角一案。

國安局則表示2019年三讀通過「國家情報工作法」部分修正案,將境外勢力刺探台灣營業秘密納入情蒐範圍,目前已列為重點。

但多數單位報告相當空泛,多僅整理其他部會作為、法規,未有明確措施,內容亦不豐富。其中掌管兩岸事務及修法之陸委會,報告僅以「4頁單面14號字A4」彙整其他部會作為,完全照本宣科,出席的官員數目比報告頁數還多。國安局報告僅3頁16號字,除修國家情報工作法幾無實質內容。

金管會則完全無書面報告,僅副主委許永欽口頭報告,表示金管會根據陸委會制定的兩岸條例,中資來台投資需許可才能投資。金管會主管財務投資部分,對中資來台投資我們有相關投資規定辦法,會對投資範圍及額度、標的限制,並審查不得由中資控制台灣公司,查證如有不法投資,將限期處分及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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