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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理專A錢 金管會祭出5大究責、4強化措施 檢舉獎金提高至400萬

2021/03/12 22:37

理專盜領案件頻傳,讓金管會祭出多項措施,並提高不法金融案件檢舉獎金。圖右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檢調今天(12日)起訴台新銀行挪用盜領案的周姓理專,建請法院判處10年以上徒刑。由於近年銀行理專盜領弊案頻傳,金管會去年11月下旬先公布「五大究責措施」,接著,今年1月再祭出「4大強化措施」;另外,更修正金融不法檢舉獎金,從原本最高的40萬元提至4百萬元。

根據統計,去年金管會開罰銀行理專A錢案共6件,裁罰金合計為7,200萬元,創歷年最高紀錄;其中,去11月爆發的台新銀盜領案,挪用金額近三億元,當時,更讓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動了氣,對於銀行理專盜領怒斥「深惡痛絕」。

去年11月底,金管會立即祭出5大究責措施,內容主要針對銀行業者,包括:「建立問責機制」,一旦有理專人員盜領,要連坐追究相關督導主管責任;違規銀行「公司治理評鑑」加重扣分,甚至拒絕納入評鑑;請獨立專業機構查核銀行制度問題及改善計畫;要求銀行必須提高作業風險之「資本計提」等。

今年元月,金管會再針對「理專行為」及「商品銷售管理」上祭出四大強化措施,包括:第一,銀行任用新進理財專員必須採行「盡職調查程序」,且落實KYE(Know Your Employee),包括掌握理專的「個人品性素行」、「財務狀況」等。

第二.薪酬及考核方面,須綜合考量財務指標及非財務指標。

第三,查核「理專十誡」落實情況,各銀行稽核單位最遲於第二季前函報金管會。

第四,要求銀行應瞭解客戶的理財目的及風險承擔能力。

除了上述「5大究責、4大強化措施」外,金管會還在今年一月也修訂了相關辦法,把檢舉重大金融違法案件(裁罰金額1千萬元以上)的獎金,一舉從原本40萬提高到400萬元,適用人員包括客戶或銀行內部人員,希望能鼓勵吹哨者,勇於檢舉不法案件。

至於相關措施的成效如何?金管會官表示,台新銀案至今為止,尚未有新的理專盜領案件傳出,不過,即使有再多、再嚴密措施,也難保不會再發生理專挪用客戶案;不過,只要一發生,金管會一定會依情節輕重,令銀行業者受到相應裁罰,讓外界知道金管會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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