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新金想賣彰銀!金管會:釋股前須送備查、事後要申報

2020/09/03 19:24

台新金若要出脫彰銀股票,金管會表示,釋股前要報備、事後需申報。(資料照)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台新金何時釋股彰銀引發外界關注,金管會今日引用銀行法以及金控法規定說明,若台新金決定賣彰銀股票,第一個需要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且要在10天內報金管會「備查」,事後真的出售持股,累計達1%也需在10日內申報,「很難來無影、去無蹤」。

台新金日前宣布將以55億元併購保德信人壽,據指出,台新金內部時程表出爐,將於10月6日向金管會送件。為順利合併保德信人壽,台新金也打算出售3%彰銀股權,充實營運資金,只是台新金到底何時?如何釋股?是否須事先向主管機關申報,若沒有財政部安排官股接手,可否直接在市場上「賣股」,外界充滿疑惑。

金管會表示,無法評論單一個案,但是從銀行法以及金控法相關規定來看,銀行大股東不管是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5%以上,從持有日起的10日內須向主管機關申報,若持股超過10%以上,則需要事先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准,以後每增減1%都要在10日內申報。

此外,金控投資管理辦法第10條也規範,金控基於投資必要,經主管機關核准而去投資,日後改變決策要出售持股,也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天內檢具相關書件函報主管機關備查,之後每增減1%也要事後申報。

是否需要對外公告?金管會官員表示,這就要看董事會通過決議是否符合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的要求。

外界解讀,由於台新金對彰銀持股22.5%,是彰銀最大股東,即使不是董事,持股變動超過1%也須向主管機關事後申報;而台新金當初以併購目的投資彰銀是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且主管機關核准,台新金現在要釋股當然也需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且在10天內報主管機關備查後才得進行,當然之後每增減超過1%也要在10日之內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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