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投保中心建議移付懲戒 賴中強:是在保護誰?

2020/07/10 17:01

賴中強在臉書上質疑,投保中心如此急切把對造律師送懲戒,是在保護誰?(資料照)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大同公司經營權爭議風波不斷,投保中心董監事會還通過建請主管機關,將大同公司派的律師移付懲戒;其中,恒達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賴中強今(10日)在臉書上公開表示,針對中資違法投資可否行使表決權的爭議,確實有提供法律意見書給大同公司參考,並認為中資違法投資大同,依法無效。

投資人保護中心日前在董監事會決議,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裁判解任訴訟,並附帶決議,建議主管機關將兩位大同委任律師移付懲誡;對此,賴中強在臉書發文中向投保中心、金管會提出問題,並邀請民眾共同思考,並在當事人同意下,將6月29日提供給大同的法律意見書全文公開在臉書。

賴中強指出,他確實有向大同提供法律意見書,並認為中資違法投資大同依法無效,大同可以拒絕其行使表決權,雙方爭議日後再由法院判決;而投保中心則認為,大同完全無權認定,必須等主管機關或法院認定是否為中資,才可以拒發表決票,雙方意見不同。

但賴中強認為,此案屬可受公評之事,且各項資訊皆公開,兩造當事人意見不同並不罕見,但是難道這樣就要送律師懲戒?他也質疑,投保中心如此急切,用盡正常與不正常手段,是在「保護」誰?

賴中強向投保中心提問,鄭文逸經台北地檢署認定為「(中資)任國龍前進台灣之引路人」,並具體查獲任國龍提供資金予鄭文逸買入大同公司股票,對此投保中心是「視而不見」、「見樹不見林」?還是要為違法中資取得台灣國防資訊產業(大同公司)經營權「護航」?

另外,賴中強也質疑,把提供不同法律意見的律師送懲戒,是否是在製造寒蟬效應、摧毀台灣律師制度;賴中強也野進一步在文中「請問金管會」,是否接受投保中心建議,將本人移送懲戒?理由為何?

賴中強在臉書發文質疑投保中心做法。(圖截自賴中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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