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應屆畢業生穩定就業拿獎勵金 拿國外學校文憑也可以

2020/06/15 15:44

勞動部拋出「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鼓勵應屆畢業生盡快投入職場。(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拋出「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鼓勵應屆畢業生盡快投入職場。29歲以下應屆畢業生在今年底以前於同1公司穩定就業,最高將可獲得3萬元就業獎勵金,持國外文憑回台就業也同樣適用。該項獎勵方案在今(15)日上路,可到勞動部計畫專區線上登錄。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鼓勵應屆畢業生盡快投入職場,15-29歲應屆畢業生在同一家公司穩定就業達3個月時,將可獲發就業獎勵金2萬元,持續穩定就業達到6個月時,將可再加發1萬元就業獎勵金,最高每人發給3萬元。若在該計畫發布前就已投入職場,受僱於同1雇主,時間點由6月15日起算滿受僱時間90天,亦符合領取就業獎勵金的條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指出,隨著國內疫情放緩,批發零售和餐廳等業別有逐漸人力需求回溫趨勢,「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發就業獎勵金鼓勵青年不要畏於疫情對人力市場的衝擊而降低找工作意願。

陳世昌說明,有意參加該計畫的青年,首先線上登錄表達參與意願,找到工作後穩定就業,再二次登錄上傳相關資料,就保資料勾稽會由政府方面作業,通過審查後,獎勵金將直接匯入青年指定帳戶。持國外文憑在台就業者,只要符合29歲以下應屆畢業生條件就可適用該方案;部分工時工讀生和自營作業者則排除適用。

倘若參加該計畫的青年有非自願離職狀況怎麼辦?陳世昌表示,倘若青年遇到非自願離職狀況,可再尋下1份工作,穩定就業滿1定時間,仍可領取就業獎勵金;若因為非自願離職因素,另尋1份工作起始點到滿90天會跨到明年,仍視為適用該方案的狀況。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鼓勵應屆畢業生盡快投入職場、穩定就業。符合資格條件的青年,可在連續受僱於同1雇主滿90天起的3個月內,備妥身分證、畢業證書和存摺封面影本等資料,向工作所在地的分署提出申請,通過審查後,就業獎勵金將直接匯入帳戶。

勞動部另設有「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計畫,鼓勵青年投入「特定製造業」、「照顧服務業」等缺工業別,第1個月到第6個月將每月發給5千元獎勵津貼;第7個月到第12個月每月可發6千元獎勵津貼;第13個月到第18個月每月將發給7千元獎勵津貼,最長可發給18個月,每人最高獎勵10.8萬元。該計畫和「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不互斥,亦即滿足資格條件者,最高可領13.8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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