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王光祥挨告獲判無罪 籲大同公司經營者不要走偏鋒出奧步

2020/06/11 15:58

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挨告獲判無罪,籲大同公司經營者不要走偏鋒出奧步(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大同公司因經營權爭議,公司派和市場派角力不斷,前年市場派大股東、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召開記者會、受訪指控公司派疑賤賣芙蓉大樓,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不滿提起自訴,控告王光祥妨害名譽,一審判王光祥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王的言論是就可受公評之事做適當評論,主觀上無妨害他人名譽之意,今判王無罪定讞;王發表聲明,感謝還他清白,並呼籲公司經營者拿出經營績效,不要走偏鋒出奧步,能夠遵守法令。

王光祥未聆判,透過律師發表3點聲明,全文如下:

1.感謝法官明察事實還我清白。大同曾經是國貨的代名詞,讓台灣人引以為傲的象徵,但現在一再變成公司治理的負面教材,光環不在,令人心痛惋惜。

2.新的團隊如果能在本月底的股東會取得經營權,一定會努力興利除弊、調整策略、改善體質,努力為股東創造最大利潤。

3.特別呼籲公司經營者要以經營績效和股權實力,爭取為股東服務的機會,不要走偏鋒出奧步,能夠遵守法令,和改革派股東來一場君子之爭,也為社會樹立好的榜樣。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