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疫情不影響買氣! 節能家電優惠退稅已破百萬台

2020/05/27 17:54

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可申請退還貨物稅。(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貨物稅修正條例去年6月15日上路,在修法生效2年內,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可申請退還貨物稅,這項優惠將滿1年,根據統計,全國已受理115.4萬台申請,核退金額達19.3億元,其中,以冷暖氣機占比近6成最多。

自去年6月15日到2021年6月14日止,只要購買經過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減徵貨物稅以2000元為限,減徵稅額由買受人申請退還。

國稅局表示,目前政策已上路將滿1年,已有115.4萬台受理申請、核退金額達19.3億元。其中,以冷暖氣機已核退68.3萬台、12.5億元,占比近6成最多;其次為電冰箱已核退32.7萬台、5.5億元;除濕機則已核退14.4萬台、1.3億元。

官員表示,雖遭遇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影響,但許多民眾上網訂購家電,對節能家電需求仍在,申請熱度不減,尤其目前進入夏季銷售旺季,將推升捷能家電申請案件。根據統計,今年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線上申請比率達18%,高於去年12%,疫情期間免出門安全就可安心退稅。

國稅局說明,線上申請只要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使用憑證(包括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等)登錄申請,免附身分證影本,可直接於網路夾檔傳送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

國稅局表示,申請期限為購買電器的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不得申請退還,國稅局核准後,退稅款會直接匯入民眾指定帳戶,或郵寄退稅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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