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油「湖西油庫隱匿漏油案」一審 經理及管理師遭判刑

2020/05/18 19:06

中油湖西油庫漏油長達一年,錯失許多向環保局尋求專業協助的機會。(澎湖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震驚全國的中油湖西油庫隱匿漏油案,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油庫經理曹堆容及管理師楊龍淵觸犯〈水污染防治法〉,分處有期徒刑1年4月和1年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偽造文書罪和過失污染水體罪,分處有期徒刑8月、10月,可易科罰金。

另一位油料管理員陳國本,雖共同犯下偽造文書罪,但其自偵查伊始就坦承罪行,同時係受到曹、楊長官指示製作假帳,但有在相關報表旁,以鉛筆註記真實油位,以利保全證據,僅處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而台灣中油公司則因執行業務犯〈水污染防治法〉第37條之罪,科罰金2千萬。

中油湖西油庫涉嫌洩漏無鉛汽油6.3萬公升,還隱匿長達1年時間未向上申報,錯失多次即時防治的機會,直至被媒體踢爆,才出面向社會大眾道歉,但已造成廠區外地下水體和土壤都受到污染,約68079平方公尺面積遭重大污染,讓中油形象蒙受重大損失,並付出高額賠償金,總金額4158萬8192元。

澎湖地檢署2018年7月11日接獲檢舉,旋即展開偵辦,澎湖縣政府環保局也派員進入湖西油庫查看,並分別於廠區內、外均實地採樣土壤、地下水等送測檢驗,中油才在7月19日下午6 時許,以傳真方式通報2017年6月26日即已發生,隱匿時間長達一年,還提出「不敢驚擾上級」等荒誕理由,將個人利益置於國家自然環境保護、湖西鄉民居住安全及中油公司健全營運之上,以致造成污染範圍一再擴大蔓延,判決書強調應予嚴厲譴責。

中油湖西油庫爆發隱匿漏油案,湖西鄉民一度圍場抗議。(資料照,記者劉禹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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