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勞動節出勤 雇主應加倍給付工資

2020/04/29 11:51

勞動節若徵得勞工同意出勤,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勞工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5月1日勞動節即將來臨,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雇主應給勞工休假,若徵得勞工同意在當日出勤,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國定假日雖可經勞工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但調整後的休假日應該讓勞工知道,並在排班表載明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以免造成誤解。

勞工局說明,若國定假日出勤工作時數於8小時以內,採用月薪制的勞工應加發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超過8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皆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算加班費。

勞工局強調,勞動節仍有許多勞工須堅守崗位,例如客運業、餐飲業、批發零售業、保全業、醫療服務業等,雇主應保障勞工權益,如有違反規定,依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