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口罩實名制2.0 民眾超商取貨將拿不到發票

2020/03/18 18:21

口罩實名制2.0上線,財政部表示,超商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口罩取貨等服務,向政府收取的處理費收入,依法應開立統一發票給政府,並報繳營業稅。(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口罩實名制2.0上線,財政部表示,民眾線上預購政府徵用口罩,並透過網路銀行、信用卡或ATM轉帳等方式付款共22元,包括口罩費用15元及處理費7元,全數解繳公庫,免課營業稅;但超商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口罩取貨等服務,向政府收取的處理費收入,依法仍應開立統一發票給政府,以報繳營業稅,也就是說,民眾到超商取貨時,將不會拿到超商開立的發票。

口罩實名制2.0在3月12日推出,除現有健保特約藥局之外,民眾也可透過網路預購,並自明天開始確認並且繳費,若成功預購者,明天起至週六可用ATM(自動櫃員機),包括實體、網路或行動銀行等通路,或者信用卡線上付款的方式繳費。

財政部表示,民眾於線上預購政府徵用口罩並透過網路銀行、信用卡或ATM轉帳等方式付款,共22元,包括口罩15元及處理費7元,由於全數解繳公庫,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免課徵營業稅,免開立統一發票。

不過,超商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口罩取貨等服務,則仍要就向政府收取的處理費收入,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官員解釋,超商收取的處理費收入,須開立發票給政府,一般民眾不會拿到發票;官員說,這部分類似民眾網購到超商領貨,並不會收到超商開立的統一發票,但超商若自電商業者取得處理費收入,則要開立發票給業者。

此外,全聯和美廉社日前均表示有意加入販售據點,官員說,若確定加入販售,未來同樣比照四大超商,須就處理費收入部分,開立發票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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