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樂陞求償16億 法院判許金龍、謝東波免賠

2020/02/06 18:02

已更名為齊民公司的樂陞公司,向前董事長許金龍(見圖左)、前董事謝東波連帶求償5468萬餘美元及新台幣350萬元,合計總額約新台幣16億餘元。台北地院今判許金龍等人免賠。(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現已更名為齊民公司的樂陞公司,2017年在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要求下,向前董事長許金龍、前董事謝東波連帶求償5468萬餘美元及新台幣350萬元,合計總金額新台幣16億餘元。台北地院審結,今判許金龍等人免賠,可上訴。

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2017年表示,根據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當上市櫃公司董監事有重大損害公司的行為或違反法令、章程等重大事項時,投保中心可要求該公司監察人或董事會起訴違法的董監事。

而樂陞案被告只有前董事長許金龍與前董事謝東波為該公司董監事,因此投保中心根據起訴書要求樂陞公司必須對2人提起民事訴訟。

至於為何求償金額為16億餘元?邱欽庭解釋,大多依照起訴書而來,其中新台幣350萬元是指許金龍利用人頭公司所收的顧問費,5468萬餘美元則包含當初樂陞要將股票賣回給中國遊戲平台廠商Tiny Piece所產生近千萬美元的價差,以及4千多萬美元的未收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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