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外送平台怎開發票?國稅局:UberEats、Foodpanda開立方式差很大!

2020/02/04 16:06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外送平台開立憑證的方式,會因平台業者為「境外電商」或「境內營業人」而有所不同。(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消費者以外送平台App訂餐,因平台業者及合作餐飲業者開立發票或憑證的方式不一,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開立方式會因平台業者為「境外電商」或「境內營業人」而有不同,並一一說明各家平台業者開立發票的方式。

國稅局指出,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外送平台業者,即為境外電商,是以「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開立憑證及報繳營業稅,以UberEats為例,向消費者所收取價款,應全額開立雲端發票給消費者並報繳營業稅;而餐飲業者按其自外送平台收取的價款,則會開立發票或收據給外送平台業者,消費者只會收到雲端發票。

至於在我國境內設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外送平台業者,則按平台業者與餐飲業者合作模式而有不同,分2種方式開立銷售憑證,以Foodpanda、Quickpick快點外送2平台為例,第1種開立方式,由平台業者就向消費者收取的全部價款開立發票,舉例來說,消費者若支付款項100元,可取得平台業者所開立的100元發票。

第2種方式,則由平台業者開立外送費發票給消費者,餐飲業者開立餐費發票或收據,由配送員代為交付給消費者,例如消費者支付款項100元,可取得平台業者所開立的配送費10元發票,及餐飲業者開立的餐費90元發票或收據。

另外,Foodomo、Cutaway卡個位2平台,則以平台業者就向消費者收取的全部價款開立發票給消費者,餐飲業者再開立餐費發票或收據給平台業者,消費者將拿到1張發票。

至於Lalamove、Deliveroo戶戶送、有無外送、街口外送4平台,則由平台業者開立外送費發票給消費者,並由餐飲業者開立餐費發票或收據,由配送員代為交付給消費者;此開立方式,消費者會拿到2張發票。

國稅局官員提醒,目前各外送平台與餐飲業者合作模式,及開立統一發票的方式有所不同,消費者若透過外送平台訂餐,應留意業者是否有確實開立及交付憑證,若有疑問也可致電國稅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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