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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禁以貸款買保單 立委質疑規範有漏洞、落實不易

2019/10/23 22:58

金管會新通過「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不過,立委江永昌要求金管會應思考更完善的做法。(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根據金管會新通過的「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包括:禁止業務員勸誘客戶以貸款或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等,但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表示,相關新增規定仍有諸多不合理地方,保戶權益不應該淪為作文比賽,盼金管會可以再思考更完善的做法。

國內新契約保單銷售屢創新高,但各種消費糾紛與爭端也不斷爆發!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今年第2季的金融消費申訴案件每10件就有8件是來自於保險業,件數達1,658件;從申訴態樣來看,壽險業以「業務招攬爭議」及「事故發生原因認定」最多。

對此,為導正及強化保險業招攬行為,金管會在九月修正相關辦法,並預計在今年底上路;不過,立委江永昌今天在立法院指出,新規定在落實層面上,恐怕會有漏洞或難以落實問題。

首先,金管會新規定,業務人員勸誘保戶以貸款或保單借款方式,購買新契約保單等;業務人員必須掌握,客戶繳交保險費之資金來源。

但江永昌質疑說,業務員應了解或掌握保戶繳交保險費之資金來源,問題是,要怎麼去查?若保戶未誠實告知,保險公司查得出來嗎?

其次,新規定保險招攬業務人員有誠實填寫招攬報告書之義務,內容應包括:投保前三個月內,客戶是否有辦理貸款或保險單借款。對此,江永昌反問,保戶有辦理貸款,難道保險公司可以拒保?

第三,保險業銷售各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予七十歲以上客戶,銷售過程應以錄音、錄影或電子設備等方式留存紀錄。但江永昌指出,「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請問是全程嗎?」

尤其,金管會如何確定,該錄音錄影的檔案是一開始就錄製、還是客戶已經被業務員勸誘後,才開始錄?他質疑,這會讓保戶權益淪為作文比賽,難以達到目標。

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回應,「這絕對不是作文比賽」,修正新辦法的目的,在於禁止業務員勸誘客戶貸款來繳保費,所以,「我們也要求錄音錄影」。

但江永昌質疑,要如何確定錄影錄音是全程?而不是雙方私下講好後,才開始錄影錄音?上述問題都是一些疑慮,希望金管會應該有更完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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