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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大戶標準擬放寬 衝擊戶數降至600家內

2019/09/26 17:56

經濟部長沈榮津今透露,用電大戶標準目前以5000瓩為主要規劃方向。(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用電大戶需用一定比例綠電原訂11月上路,但大戶定義遲未拍板,經濟部長沈榮津今透露,初步以契約容量5000瓩為門檻;以此估算,需配合使用綠電的大戶家數將從5400家業者,驟減到僅剩5、6百戶,不過,這些用戶去年使用的電量近700億度,超過全台用電2成5。

用電大戶條款強制用戶需使用「一定比例」綠電,沈榮津表示,用戶可選擇設置綠能發電設備、儲能系統或是購買綠電憑證與繳納代金等4種管道。

關於大戶標準,能源局最早參考地方自治條例,與台電簽訂契約容量800瓩作為門檻,後又傳出1600瓩、5000瓩等不同方案,沈榮津今透露,目前以5000瓩為主要方向。

契約容量5000瓩多為特高壓用戶,根據台電官網資料,去年特高壓用戶有639戶,但有涵蓋醫院、學校、捷運等公共用電大戶在內,扣除後估計影響家數將大幅縮減剩600戶以內,與最初估計的5400戶相比,僅剩原來的1成。雖然家數大減,不過,去年639個特高壓用戶的用電量仍舊驚人,高達近700億度電,約佔全台2600億度電的26.8%。

至於要設置與使用的綠電「比例」為何,沈榮津說目前暫定仍為10%,以契約容量5000瓩為例,就要設置500瓩的發電設備;但若購買綠電憑證,單位又涉及度數,沈榮津說明,度數計算又與每種綠電的容量因素有關,如何換算要詳細討論。

沈榮津強調,經濟部必須要兼顧台電、用電大戶、綠電開發商與政府各方立場,從中取得平衡,需要花一點時間;能源局官員已坦言,用電大戶條款無法於11月實施,目標改為明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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