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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後長榮公告「禁討論工會」 空服員工會控資方打壓

2019/09/06 14:24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到勞動部前陳情。(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上午到勞動部前陳情,直指長榮航空在7月發布公告,禁止工作中討論特定團體,例如工會,否則將違反工作規則,工會痛批這是「限縮言論自由」。工會再指,長榮航空仍稱罷工為非法、未撤告,罷工空服員本家員工優待機票未恢復,形成長榮航空內的「一國兩制」,力促勞動部出面協調。

工會說明,長榮航空服員罷工過程為合法,勞動部長許銘春也認定合法,長榮航空在罷工期間提告非法罷工應負民事賠償責任,直到現在仍未撤告,藉此追殺工會和工會成員。

在罷工結束前,由長榮航勞資雙方代表簽下的協議中約定員工優待機票採漸進式地恢復,會在罷工結束後的2個月內完成協商,然而協商期滿後,勞資雙方有過3次協商,長榮航空提出「3年四階段恢復計畫」仍是懲罰參與合法罷工的空服員,恢復了聯航優待機票,卻拒絕其用本家員工優待機票。

工會指出,長榮航甚至要求工會需同意責任制審查基準,讓超時航班合法化,才能提出較好的優待機票恢復方案,這形同綁架空服員,9月11日將進行第4次協商,勞動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應出面介入協助。

工會表示,長榮航空服員合法罷工期間卻被長榮航空「扣薪又扣假」,合法罷工是勞工不提供勞務、雇主不提供薪資,例假日、休息日和國定假日本就不用提供勞務,不屬於罷工,理應給假、給薪;另長榮航空在罷工結束後,出勤獎勵有差別待遇,限制參與罷工空服員的出勤獎勵。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長金士平代表接下陳情。勞動部回應,工會取得罷工權過程符合勞資爭議處理法中的規定,雇主不得對参加和支持罷工的員工有不利對待,亦不可有影響、妨礙工會組織、活動的行為,否則有不當勞動行為的疑慮。

勞動部呼籲長榮航空拿出最大努力和善意與工會就優待機票恢復上持續協商,勞動部已經全程參與先前參與的3次協商會議,卻仍未能達成具體共識,在罷工結束後,公司應更加積極穩定內部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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