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召開「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公聽會」。(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今(14日)天召開「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公聽會」,多個工商團體、工會團體代表出席,會上對於產假和育嬰留職停薪現制提出建言。勞方認為產假可拉為14週、育嬰留職停薪子女年齡拉高;資方則表示,產假為有薪假,育嬰留職停薪子女年齡上限拉高將涉及職場人力調度,建議不宜再增加雇主負擔。
工會團體認為,台灣產假為8週,應當比照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建議,考慮增加為14週,讓母親獲得充分休息,也能增進母嬰相處時間;育嬰留職停薪現制為子女滿3歲前,將子女年齡上限拉高為可考慮的修訂方式。
工商團體指出,其他亞洲國家給較長的產假,然而休產假者的薪資是由社會保險或其他福利支出,台灣產假薪資全由雇主支出,倘若欲延長產假,建議財源應由政府籌措或社會保險支應;育嬰留職停薪現制子女年齡上限是3歲,若是拉高將牽涉職場人力調度問題,「不宜再增加雇主負擔」。
勞資雙方在公聽會上亦不約而同地直指「政府搞錯方向」,少子化問題不在產假是否延長、育嬰留職停薪子女年齡上限是否拉高,而是普遍薪資水準低、房價高到負擔不起、公托一位難求的整體環境問題。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台灣8週產假為有薪假,由雇主支付,另還可以在產前請安胎假,產後有育嬰留停,台灣是分階段式地給懷孕婦女產前和產後的保障;公聽會上的勞資意見都會寫入紀錄,作為日後政策推動、制定上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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